苏建函注册〔2022〕38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刘新宇等43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三十一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建函注册〔2022〕38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刘新宇等43人符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第三十一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