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3〕48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李峰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7日
附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4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李峰 |
A232017403 |
淮安市园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2 |
胡艳萍 |
A232047253 |
江苏龙笙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3 |
蒋天琦 |
A232005287 |
江苏博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4 |
王翔 |
D232113850 |
江苏德景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