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3〕27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唐际凯等55人符合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倪维秋等5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布。
附件 1.2023年第十一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pdf
2.2023年第十一批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 .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