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3〕59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于立泳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2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于立泳 |
苏建检字第N011AC号 |
沭阳县阳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2 |
谢旺 |
A132012246 |
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