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4〕34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刘越平等5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5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刘越平 |
A232014763 |
江苏南自通华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
赵龙 |
A232061375 |
南京希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 |
刘少宁 |
苏建检字第K025ABCE号 |
江苏海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4 |
王燕 |
A232003493 |
南京嘉顿水木生态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
5 |
王斌 |
A232004671 |
中核华纬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