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五十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建函注册〔2024〕56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经审核,袁安凤等28人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第五十批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