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4〕45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金鑫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9日
附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1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金鑫 |
A232003477 |
南京长江都市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