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5〕8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潘骐等3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3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潘骐 |
苏建检字第E073ACE号 |
安谱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
2 |
洪琨 |
A132003592 |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彭文蔚 |
A232023521 |
泰州市姜堰区新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