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函价〔2023〕391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实行动态管理的通知》(苏建价〔2012〕633号)要求,我厅组织各市测算了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2023年9月1日) .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