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第四批、第五批和第六批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的公告

〔2021〕第22号

 

    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11〕816号)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GJ32/TJ135-2012),我厅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第四批、第五批和第六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项目的标识评定工作。经评审、公示,核定“天泉湖酒店式养生社区服务中心-F地块行政综合楼”等173个项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理论值),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四批).pdf

          2.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五批).pdf

          3.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六批).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