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行政许可公告(〔2023〕第9号)

〔2023〕第9号 

 

根据2022年11月16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撤销河南妙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和《关于撤销河南朗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河南妙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接收自辽宁金长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地基基础壹级资质等11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河南朗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接收自辽宁佳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建筑幕墙工程壹级资质等11项建筑业企业资质被依法撤销。因此,江苏权之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繁升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波保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朗礼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银之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欧彦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通过重组分立形式从河南妙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朗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的地基基础壹级资质等11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具备相应的申报基础和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项规定,本机关拟撤销上述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机关委托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上述6家单位送达撤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详见附件)在相关单位住所未找到上述6家单位且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视为送达。

自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述6家单位可以到本机关(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联系电话:025-51868773)进行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附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撤销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3、6—14号) .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