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房管〔2020〕17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邮政局、残联,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工作推进情况及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于11月20日之前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陈玉光,电话:025-51868741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pdf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体育局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