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31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公告》〔2020〕第16号公告要求,我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式,对由我厅负责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开展了动态核查工作。
2020年11月26日,我厅通过邮政挂号信方式向相应不合格资质企业寄送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2020年12月21日,寄往南京韬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20家企业(179项资质)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因不同原因退回,现将上述单位的“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以公告方式送达。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