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第七批、第八批和第九批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的公示

    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11〕816号)《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我厅组织完成了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项目的标识评定工作,77项符合标识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4日—2022年1月1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王登云;

    联系电话:025-51868871。 

 

    附件:1.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七批)

          2.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八批)

          3.2021年度江苏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第九批) 

          附件下载.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