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送达公告

张言午:

你在赣中南地质矿产勘查研究院工作期间,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在江西川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厅拟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你不得再次申请二级建造师注册。

因《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无法送达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胡烨     联系电话:0791-88355759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