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陈晓燕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
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
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企业名称 |
注册类型 |
备注 |
1 |
陈晓燕 |
赣州市东方建筑设计院 |
初始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