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陈淑秀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附件:陈淑秀等4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
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2日
附件:
陈淑秀等4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企业名称 |
注册类型 |
备注 |
1 |
陈淑秀 |
弋阳县建筑设计院 |
延续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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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章小华 |
江西中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延续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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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黄小燕 |
南昌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延续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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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吴斌华 |
江西省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 |
延续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