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企业):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11月11日印发的《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赣建办〔2013〕35号)精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负责具体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监管,亦不再收取农民工保证金,并对此前已收取的建设项目农民工保证金,陆续按规定退付。 特别是今年6月之后,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一是对农民工保证金尚未退付的项目、单位(企业)、存量金额等进行了认真梳理;二是6月28日印发了《关于尽快办理农民工保证金退付的通知》(赣建建〔2022〕8号),明确简化材料及工作流程,提高清退效率,并在附件中,将尚未退付保证金的项目名称、单位(企业)等信息,在省住建厅官网公布。三是针对许多单位(企业)因改革(改制)、迁址、人员更替或项目未竣工(甚至已拆除)等原因,9月23日,采取“点对点”方式,发送了《关于请尽快办理农民工保证金退付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10月20日之前,务必来办理退付工作。通过当面领取、邮件寄送、电话联系等方式,将《通知》全部送达,并再次减化材料和流程,只需填报《江西省建设领域工资保障金退付申请表》及提供支付凭证(对收据遗失的单位,可以《情况说明》代替),即可办理退付工作。但仍有33家单位、涉及34个项目,至今未来办理退付工作,涉及金额3638196.55元尚未退付(具体详见附表《农民工保证金尚未退付名单及金额》)。为尽快落实省人大及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尚未来办理退付工作的单位、项目、金额等网上公示,时间7天,请于2022年11月1日之前,来我厅办理退付手续,逾期将尚未退付的保证金,全部上缴省财政。
特此通知
联系人:厅建管处向恭水 电 话:0791-86219573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