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措施》要求,总结推广我省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的好经验、好做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及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1.已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活化利用案例。2.已经实施保护、更新和活化并取得良好实施效果,经济社会文化效益显著,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具有较好的借鉴和推广意义。原则上为近5年实施,投入使用1年以上。3.近年来未发生大拆大建、破坏保护对象等致使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二、征集标准1.做到整体保护。各类保护对象保存完好,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历史环境要素等保护良好。历史建筑做到预防性保护、日常保养和保护修缮相结合。2.改善人居环境。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3.实现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依托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文化展示、传统居住、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特定功能区,使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价值得到充分挖掘,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4.创新技术方法。在街区人居环境整治、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改善和历史建筑修缮等方面采用创新技术,并取得良好成效。5.注重公众参与。社会公众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知晓度高,广泛参与保护项目实施和日常运营维护。建立健全活化利用长效机制,落实保护资金投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材料要求1.填写并报送江西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案例成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2.文字总结材料应逻辑清晰,语言流畅。内容包含案例基本情况、保护手段及措施、更新利用情况、经济社会文化效益及推广意义。3.图纸、照片等电子文件应体现案例的实施总体成效、实施前后对比效果,格式为jpg 或pdf,精度300dpi以上。4.PPT演示文件应包含文字总结材料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图纸、照片。5.其他相关材料。如音视频、媒体报道等相关佐证材料。四、征集程序
(一)申报数量
各地结合自身资源条件确定申报数量,申报数量原则上为:
1.历史文化名城的市、县: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数量不超过3片,历史建筑申报数量不超过10栋。
2.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市、县:历史文化街区申报数量不超过2片,历史建筑申报数量不超过5栋。
(二)申报程序
1.优秀案例的申报主体为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次征集活动初评工作。
2.申报主体应对照征集范围、征集标准和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设区市,各设区市对所辖县(市、区)推荐案例进行初评后,择优报送我厅。
3.我厅将组织技术专家、第三方技术机构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查看、资料查阅等形式进行论证,筛选出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第一辑),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17:30。
五、有关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结果将作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的重要参考,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2.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推荐初评工作,于4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江西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案例汇总表》(附件2)、各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我厅。
联系人:胡飞 0791-86210571
李海兵 0791-86361780
邮 箱:95798@163.com
附件:1.《江西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案
例成果申报表》
2.《江西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优秀
案例汇总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
江西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
优秀案例成果申报表
申报案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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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案例类型 |
优秀保护和活化利用案例 □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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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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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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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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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介 |
(500字左右简介,突出工作亮点、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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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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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主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江西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
优秀案例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申报案例名称 |
类型 |
申报单位 |
申报人 |
联系方式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