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赣江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深入贯彻7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汛救灾的工作部署,按照《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防汛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汛办〔2023〕34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市排水防涝汛前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2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城市易涝点(区域)整治成效“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范围
“十四五”以来已整治完成的系统性和非系统性易涝点(区域)。
二、“回头看”安排
各地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要以书面和实地相结合的方式对已完成整治的易涝点(区域)开展整治成效“回头看”,组织开展问卷调查(详见附件1),填写整治成效评价表(详见附件2),形成整治成效“回头看”报告(详见附件3)。
第一阶段:各市、县(市、区)排水防涝主管部门于7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易涝点(区域)整治成效“回头看”自评。
第二阶段:各设区市城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于8月15日前完成对所辖县(市、区)易涝点(区域)整治成效“回头看”评价。
第三阶段:省厅于8月25日前完成对设区市本级及部分县(市)易涝点(区域)整治成效开展“回头看”抽查。各设区市被抽查的县(市)不得少于1个。
三、“回头看”要点
1.城市易涝积水点整治情况。包括系统性易涝积水点“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易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实施情况;整治后易涝积水点现状设施情况;系统性易涝积水点整治过渡期临时措施完善情况;群众对易涝积水点整治工作的满意度。
2.排水设施建设情况。包括城市雨水排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城市内涝治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等相关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实施情况;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3.城市内涝应急能力。包括城市内涝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情况;城市内涝应急处置和部门联动情况;城市内涝应急避险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四、有关要求
1.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组织开展好2023年城市易涝点(区域)整治成效“回头看”工作,通过开展“回头看”检验整治成效,查找补足城市内涝治理短板,提高城市内涝治理水平。
2.各地在实地查看易涝点(区域)整治成效前,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尽量查看降雨天气下的实际积水情况,认真组织开展问卷调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客观。
3.各县(市、区)排水防涝主管部门于7月30日前将易涝点整治成效评分表和整治成效“回头看”报告报所属设区市排水防涝主管部门。各设区市排水防涝部门总结梳理全市“回头看”情况并形成全市易涝点(区域)整治成效“回头看”报告,于8月15日前将所辖县(市、区)易涝点整治成效评分表和全市整治成效“回头看”报告报省厅。
联系人:厅城市建设处 陈皓 0791-86253307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XX市(县、区)易涝点整治成效公众调查问卷(样题)
1.易涝点位置(请从以下易涝点中选择一个进行填写)
A.XXX B.XXX C.XXX D….
2.您的身份是:
A.附近居民 B.附近商户 C.经常由此处路过 D.其他
3.该处易涝点往年积涝影响(多选):
A.积水水面在小腿以上(30cm以上),人员车辆禁止通行
B.积水水面在小腿附近(30cm左右),车辆和人员都难以通行
C.积水水面在脚踝附近(15cm左右),车辆勉强通行,且积水时间在1小时以上
D.积水水面在脚面附近(5cm左右),人员勉强通行,且积水时间在1小时以上
4.经整治后,积水情况是否有明显改善:
A.有显著改善,基本没有再出现内涝积水
B.有明显改善,仅大暴雨期间出现短时间积水
C.有一定的改善,但是长时间降雨仍会出现积水
D.基本没有改善,降雨天气仍然容易出现长时间积水
5.您对此处易涝点整治工作是否满意:
A.非常满意,此处易涝点基本不再出现严重影响生活的内涝积水
B.比较满意,此处易涝点的内涝积水情况较往年有所改善,下雨天仍有少量积水
C.不太满意,此处易涝点的内涝积水基本没有改善,下雨天仍有较多积水
D.很不满意,此处易涝点的内涝积水没有任何改善,下雨天仍有长时间的内涝积水
附件2
易涝点整治成效“回头看”评价表
填报单位: |
□系统性易涝点□非系统性易涝点 |
市(县、市、区)(具体位置) |
整治完成时间: |
易涝点整治对应主要项目:(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
评价总分: |
主要内容 |
序号 |
评价要点 |
满分 |
打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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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方案实施情况(20分) |
1 |
查阅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或城市排水(雨水)专项规划。已编制规划并在规划有效期的,得10分,已过规划期但正在修编的得8分;已过规划期或没有完成编制的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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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根据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或城市排水(雨水)专项规划或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制定建设项目清单,进度满足项目建设求的得10分,80%项目满足项目清单要求的得10分,60%项目满足项目清单要求的得5分,50%项目未项目清单计划实施建设的得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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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实施(15分) |
3 |
系统性易涝点 |
非系统性易涝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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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系统性易涝积水点“一点一策”整治方案及工程实施证明材料,包括批复文件、施工图片、验收材料等。相关材料完整并按计划实施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查看非系统性易涝点整改措施制定和完成情况,包括措施制定实施情况、应急处置影像资料等。相关材料完整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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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查阅易涝积水点整治过渡期临时措施制定情况。制定执行完整有效临时性防御措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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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行维护(15分) |
5 |
现场查看整治后易涝积水点排水设施使用和维护登记。对排水设施使用和维护制定完整有效管理机制并落实执行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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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随机抽查城市(县城)雨水口、雨水管网、排涝泵站等设施。管网疏通到位、雨水口无堵塞、排涝泵站维养到位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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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治理成效(30分) |
7 |
通过线上问卷调查,在易涝点影响区域范围内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度高于95%的得20分,90%-95%的得15分,80%-90%的得10分,低于80%的酌情再扣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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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提供实施效果影像资料,影像资料需应真实反映时间、地点和易涝积水点所在位置降雨时状态。能够反映易涝积水点整治到位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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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急处置(20分) |
9 |
查看部门联动情况,包括与应急、气象、水利、交管等部门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等,有较为完善的联动机制并能顺利实施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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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查阅城市内涝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和城市内涝应急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等情况。制度建立科学可行,人员职责划分清晰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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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查阅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记录,已编制城市排水防涝应急预案且预案可行并进行了演练的得5分,已编制城市内涝应急预案但未开展演练的得3分,未编制预案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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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查看城市排水防涝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储备清单、划拨使用记录情况等,设备管理制度合理可行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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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价表格为“一点一表”,同一辖区内不同易涝点,(一)(三)(五)点部分评分项分数可保持一致。 |
附件3
XX市易涝点(区域)整治成效“回头看”
报告要点
一、基本情况
全市“十四五”以来易涝积水点排查整治计划及进展,易涝点“回头看”整体情况。
二、“回头看”评价结果
从易涝点整治成效、工程建设、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城市易涝点整治进行整体评价。
三、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打算
分析主要扣分点,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
四、有关建议
(附:易涝点整治前后暴雨天气影像资料、施工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