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住建领域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标准引领作用,推动全省住建领域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等3大类,可围绕“2023年江西省住建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自拟题目申报。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由申报单位在科研论证充分、示范推广有效的基础上,遵循公益性和通用性原则,自拟名称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具有高级以上职称,能组织协调解决标准编制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2.每位负责人限报1项科技项目或1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同一负责人此前参与的科技项目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未完成合计超过2项的,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3.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鼓励申报单位将有一定应用基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且应符合《关于明确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科设〔2022〕23 号)的要求。

5.科技项目研究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程序

1.科技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申报书》(附件4,一式二份)和《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汇总表》(附件5),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4月1日前报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娜

联系电话:0791-86211627

邮箱:297126774@qq.com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住建厅205室

邮编:330046

附件:附件1-2023年江西省住建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wps

           附件2-江西省住建领域科技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江西省住建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申报书.doc

          附件5-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申报汇总表.wps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