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十二届江西省政协有效履职成果奖和江西省政协工作先进履职单位的通知》(赣协发电45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方式,经研究,拟正式推荐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为先进提案承办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属单位意见的请加盖公章,属个人意见的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枫 电话:0791-86228239
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69号省住建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