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等规定,我厅组织专家开展了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工作。经审定,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丰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达到二星级绿色工业建筑标识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1日至2022年8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工业建筑标识”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意见。属单位意见的请加盖公章,属个人意见的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娜 联系电话:0791-8621126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