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提升住建领域执法队伍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培训计划,决定举办全省住建领域执法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骨干。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可选派1名乡镇或街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名额共1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10月9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金圆大厦(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号,地铁一号线、三号线新百广场站下车D口出站,北行50米)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文书》、《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省住建厅综合执法信息管理平台、河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附件2)报我厅,电子版发至邮箱。
(二)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学员食宿费用和部分资料费用由我厅承担。
(三)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学员所在单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法监督处履行请假手续。课程结束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6点,不得早退。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训学员报到须提供河北健康绿码和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培训期间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联系人:司 涛 0311-87805237
邮 箱:sitao@hebmail.gov.cn
2.培训班报名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