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局: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
各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抓紧补齐短板,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坚决防范疫情风险。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引导社会单位、广大市民自觉履行责任义务、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因地制宜完善有关政策、管理标准,支持帮助管理对象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加强环卫工作管理,保障疫情防控良好环境
各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公共区域清扫保洁,结合本地疫情实际情况,对医院、商超、车站、农贸市场、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周边和重点区域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加强对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和城市公厕、垃圾转运站的日常消毒杀菌,强化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设施运行管理,细化环卫作业人员防护措施,储备好充足的消杀和防护用品。对废弃口罩要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集中收集,密闭运输,全部焚烧处理。要加强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各项环卫作业和各类环卫设施稳定运行。
三、加大日常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完善疫情防控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二是减少聚集活动,非必要不组织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不安排出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跨地域流动。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及时掌握本单位人员的动态去向、健康状况,做好人员内部排查统计、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等工作。四是做好一线执法人员安全防护工作,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组织对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教授正确的防护方法,防止人员感染和交叉感染。五是严格办公场所管理,加强办公楼人员进出管控工作,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进出均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测温。六是强化信息通报,及时通报疫情情况、属地管控政策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增强干部职工防控意识和行动自觉。
四、严格值班值守,强化疫情防控应急管理
各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及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应对突发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建应急保障队伍,强化应急演练,落实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五、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积极宣传抗疫先进典型事迹,讲好“城管故事”,营造良好和谐的舆论氛围。要增强舆情监测和处置能力,一旦发生涉及疫情防控舆情事件,要立即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四方责任”,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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