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城市建设管理行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市政、环卫、园林等行业运行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引起高度重视
  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结合我省城市建设管理行业特点以及疫情防空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落实,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市政、环卫、园林等行业设施安全运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市政设施隐患排查
  各地要迅速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关键部位、重要设施的安全。督促市政设施管养单位加大对城市道路、桥梁等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易发生毒害、燃爆、触电事故的管网、泵站、城市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线路,加强安全检查、监测和风险防范。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巡检防控,督导供水企业做好水质检测工作,确保供水水质安全。督导城乡燃气企业严格对储气站(罐)、阀门、管网等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巡检,抓紧推进农村燃气管网标识标志整治,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倒灌、游商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用气。督导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坚决杜绝中毒、窒息事故发生。
  三、保障城市环境卫生作业安全
  各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及粪便清掏、清运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环卫工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能力,配全防护装备。加强建筑渣土堆砌地稳定性检测评估,确保安全稳定。对垃圾填埋场,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环境监测,加快渗滤液处理,保证地下水免受污染;对填埋气体,要确保按时导排,预防爆炸,尽可能回收利用,避免污染大气、危害身体健康。加强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施工安全管理,重点监督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强化垃圾焚烧设施运行安全管理,规范沼气收集处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向垃圾池倾倒垃圾时发生坠落等事故。
  四、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
  城市公园、动物园要根据游园人数增加的特点,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保证游客生命财产的安全。重点对园林水域、危险场所、作业区域等警示标识、安全防护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各类游乐设施、供电设备、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架空索道、缆车、过山车及易发生事故的其他交通工具、游乐设施和运输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凡达不到安全运行要求或违反操作技术规程的一律停止运行。加强对动物笼舍和游览工具的安全检查,加强喂养安全管理,防止猛兽伤人。高度重视公园、动物园防火工作,对树林密集区域进行消防检查,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
  五、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节日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遵守值班值守有关规定,强化岗位责任,明确专人值守,确保通讯畅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高度重视市政各行业信访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密切协调联动,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妥善应对。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情况发生。对责任履行不到位、防范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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