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建办督函〔2020〕102号)和《河北省数字城乡建设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冀建城管函〔2021〕134号)明确的“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年底前要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实现与部、省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求,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加快平台建设改造步伐,尽快完成本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收尾工作,并做好项目竣工资料整理准备工作,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12月15日前,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将平台建设改造总体情况、验收测试结果、互联互通等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我厅。
联系人及电话:翟相斐 0311-87805288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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