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66号)要求,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管,以“互联网+监管”模式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着力构建高效统一、安全智能的工程建设信息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促进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数字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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