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按照《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冀建城管函﹝2021﹞178号)安排,我厅组织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城市树木移植或砍伐监管情况
抽查的19个县(市、区)严格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工作要求设立和实施“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职责或配合本地行政审批部门做好审批工作,并对树木移植、砍伐事中、事后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履行了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管理情况
抽查的19个县(市、区)严格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1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部署的工作任务,推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谋划公园绿地建设和植树增绿工作,以项目建设促进城市园林绿化提质升级。所抽查的县(市、区)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及时排查、清理城市园林绿化安全隐患,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了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
(三)城镇古树名木保护情况
抽查的19个县(市、区)对城镇古树名木建立了长效保护机制,实现了城镇古树名木的建档保护和古树的常态化监管养护。抽查的昌黎县、内丘县、平山县2021年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资金补助项目,均根据古树名木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制定了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取得了明显保护效果,资金使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法强化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监督管理。各地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对所辖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
(二)持续做好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坚持城市公园绿地安全生产督导、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工作不放松,坚决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严防公园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扎实推进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标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标准,进一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切实提高城市建设和治理水平,不断优化绿地系统布局,为人民群众打造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从严加强古树名木对下补助项目管理。各项目所在地业务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实地查看辖区范围内项目进展,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早完成履约验收,确保2021年底前完成绩效目标和支付进度,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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