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农村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有关单位和公众: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2022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制(修)订计划》(冀建节科函(2022)92号)的要求,由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写了《农村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和公众在2022年10月28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涉及修改重要技术指标时,应附上必要的技术数据。
  联系人: 乔文
  电  话: 0316-2017154
  邮  箱:qiaowen@enn.cn
 
  附件:1.《农村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标准》(征求意见稿)
           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

1.《农村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和建议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