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河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省安委办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推进工作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印发通知对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推广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市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迅速行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推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从法律层面对投保安责险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了解我省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工作开展情况,依法规范有序推动此项工作不断深入,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决定对全省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工作总体状况

  包括安责险工作现状,安责险的推进模式;安责险参保形式是以建筑施工企业为单位参保还是以在建项目为单位参保,参保企业或在建项目数量以及占应参保企业或项目的比例;保险费率确定原则、费率标准及已缴纳保险费数额;保障工人数量等。

  二、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包括安责险理赔情况;安责险风险控制服务情况,当地列支事故预防费用额度及占保险费比例,保险机构开展风险控制工作模式,是自身设置安全风险控制部门还是委托行业专业机构(单位)或聘请行业相关专业人员开展相关工作,具体都做了哪些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控制工作、效果或企业反响如何;当地保险机构安责险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

  三、关于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的意见建议

  包括当地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拟采取的措施;依法有序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切实发挥安责险功能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打算等。

  请各地高度重视,全面深入了解所辖县(市、区)建筑施工行业安责险工作开展情况,客观深入分析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8月20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xiaoying@hebmail.gov.cn。

  联系人:李小英 联系电话:0311-8790300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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