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党群工作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技能大赛贺信精神,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对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快培育我省建设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决定开展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主办,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省建筑装饰业协会承办,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家庄常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北省室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佳林建设有限公司、中兆海山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捷成建筑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方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唐山市集林装饰有限公司、大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斯特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文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万通木业有限公司、河北泛金建材有限公司、百思美(北京)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执委会,设在省建筑装饰业协会,负责具体落实竞赛组织协调、经费筹集、场地准备、项目实施、服务保障等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各单位进行预赛、选拔赛,并推荐优秀选手参加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
二、竞赛工种及内容
本次竞赛工种为手工木工(装饰装修)、涂裱工、建筑门窗幕墙安装工、电工(建筑)、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BIM建筑装饰)5个工种。各竞赛工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并借鉴吸收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评判规则进行命题。竞赛采用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三、参赛人员
凡工作、学习、居住在河北省满1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参赛。各企事业单位、建筑类职业院校报名选手按企业、院校注册属地化原则,经预赛、选拔赛后参加所在市代表队。原则上,手工木工(装饰装修)、涂裱工、建筑门窗幕墙安装工、电工(建筑)每个代表队可选派2名选手参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BIM建筑装饰)每个代表队可选派2组选手参赛,选手中至少有一名20周岁(200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的选手。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BIM建筑装饰)每组3名选手(平面、节点、效果各一名)参赛,每组参赛选手的平均成绩作为团队成绩。
四、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6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
(二)组织选拔(7-8月):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预赛,在预赛基础上统一组织选拔赛,推荐决赛选手。
(三)全省决赛(9-10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组织全省决赛。
全省决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五、表彰奖励
省级决赛设个人奖、团体奖和企业奖。决赛结果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统一公布。
(一)个人奖
1.符合相关条件的手工木工(装饰装修)、涂裱工、建筑门窗幕墙安装工、电工(建筑)前三名以及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BIM建筑装饰)第一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河北省技术能手”称号,由团省委推荐优先参评“河北省青年岗位能手”。
2.对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对获得前三名和优胜奖的选手,授予“河北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3.对获得第一、二、三名选手的教练员(每名选手1名教练员)授予“河北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教练员(或指导教师)”称号。对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优秀组织个人奖”;对执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授予“优秀裁判员奖”。
4.对获得第一、二、三名的选手,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团体奖。按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优胜奖和参赛项目各1分的计分原则,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排名。获得总分前三名的,由竞赛组委会颁发“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证书,对竞赛承办单位颁发“河北省职业技能竞赛承办贡献单位”证书,对协办单位和技术支持单位颁发“河北省职业技能竞赛贡献单位”证书。
(三)企业奖。对获得省级单项工种第一名的选手所在单位,颁发“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证书。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决赛并获得“河北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所在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在冀施工企业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予以加分;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决赛并获得“河北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称号的劳务企业作为参评优势企业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认真组织预赛、选拔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把开展职业技能预选赛作为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不断扩大技能竞赛的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舆论氛围。8月底前,各地将参加决赛选手的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照片(以“市+姓名”命名文件名,发至指定邮箱)一并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二)积极做好赛前培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对参赛选手开展相应赛前培训,并积极与当地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沟通,将赛前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通过培训提高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达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的目的。
(三)做好裁判推荐工作。每个工种各地可推荐1名裁判员,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择优选定后,承担裁判员工作任务。推荐的裁判应符合如下条件:办事公正,坚持原则;具有10年以上相应工种的施工现场经验;具有高级工程师或相应工种高级技师资格。请于7月底前将裁判员推荐表(附件4)、裁判员汇总表(附件5)和彩色免冠照片2张(小二寸)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杜 娟 0311-87903712
省建筑装饰业协会 杜志科 0311-89179551
邮 箱:hebzyjnds@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4213房间 邮 编:050051
2.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报名表
3.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_____市选手报名汇总表
4.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裁判员推荐表
5.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推荐裁判员汇总表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总工会
共青团河北省委
2021年6月8日
附件:
1.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组委会名单.doc
2.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选手报名表.doc
3.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_____市选手报名汇总表.doc
4.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裁判员推荐表.doc
5.2021年河北省建设行业“建装杯”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推荐裁判员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