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时,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履历及个人业绩材料造假、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行为,现将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有关规定,对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给予警告并撤销其取得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自撤销资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因资质撤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由该企业自行承担。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派企业人员持法人委托书、申诉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资质许可机关申诉(联系电话:0311-87904534);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按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相关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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