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河北锦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法定代表人社保承诺不实、资质不符合标准等情况。现将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企业资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限期改正并公告,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企业提供社保承诺不实的,予以撤销并给予警告,处3万元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日。公示期间,上述企业对相关核
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派企业人员持法人委托书、申诉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资质许可机关申诉(联系电话:0311-87800512);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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