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为规范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家融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2019年5月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意见》(冀建建市〔2019〕5号)继续执行,现行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不变。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招标流程,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规范招投标活动。持续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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