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省住建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恪尽职守,忠诚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谋划行业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八五”普法动员会议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交流研讨,提升管理者理论水平,指导推动工作。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主持召开厅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和厅务会议集中学法6次,组织对《雄安新区条例》《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学习。二是认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宪法宣传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普法范围涵盖3千余家企业、2千余个工地,受众累计1.6万余人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全厅300余名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三是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单位”主题活动,先后4次组织全系统集中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2万余人次。举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全系统40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我厅入选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提名名单。
  (三)发挥厅党组带头执行党内法规的示范作用。厅党组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系列党内法规,在加强政治建设、抓好理论武装、科学民主决策、端正用人导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起了标杆。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一)保持房地产和建筑业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治理整顿。房地产投资稳定增长,完成增加值占全省GDP7%左右,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161.1万㎡,建设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城镇竣工绿色建筑5159.7万㎡,占新竣工建筑面积的98.9%,处于全国第一梯队。
  (二)强力推进民生工程。加强方案谋划和工作调度,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市政老旧管网改造、城市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城市生活水源置换等8项民生工程,全部提前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其中,老旧小区累计改造数量位居全国第二,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率位居全国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成数量和焚烧处理率均居全国前列。
  (三)城市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开展城市体检试点,推进城市更新,唐山被确定为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制定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7大专项行动,累计实施项目7326个,完成投资1021.1亿元。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广“水洗机扫”“以克论净”模式,整治背街小巷1.5万条。实施城市供热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省11月1日提前供热。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落实《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措施》,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四)农村建设品质不断提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住房安全,2917户新增危房户实现动态清零,地震高烈度地区11958户农房启动了抗震改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实现应改尽改,累计改造1296.5万户,占全国改造总量的50%以上,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京津冀空气质量作出突出贡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处理体系基本形成,覆盖率达99.5%。
  三、加强行业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发挥立法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健全行业立法体系。加强立法谋划,将《河北省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列入“十四五”时期立法规划。修改地方性法规3部、省政府规章5部,由13部法规和20部规章构成的省级地方法规体系日趋完善。废止、宣布失效厅发规范性文件38件,住建领域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中的作用,规范决策程序,重大决策、重大方案和行业政策实行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核实现了全覆盖。坚持民主决策,重大决策均按要求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决策后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将广泛征求基层主管部门、社会公众和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列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固定程序,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重大和复杂文件引入“外脑”智力进行专题论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进入决策程序,文件印发后同步向社会公开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住建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一)扎实开展违规违建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排查出的历史违规违建项目全部按标准处理和整改到位,认真开展“回头看”,将新开工项目纳入排查范围。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印发《关于建立违规违建项目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响应和第一时间制止机制,依法顶格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巩固清理规范成果,推动解决了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违法施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二)扎实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扎实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回头看”,查漏补缺,持续巩固成果,坚决防止前清后乱、问题反弹。持续对房地产问题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累计惠及96.8万户、约266.5万群众。完善房地产开发建设全流程监管制度,明晰部门监管职责,健全房地产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三)开展房屋建筑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部署开展两轮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巡查工作,覆盖102个县(市、区)。持续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2次督导检查、3次暗查暗访,省本级抽查工程项目158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44份,市县主管部门检查工程项目49723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763份,消除一大批施工安全隐患。
  (四)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健全扬尘管控责任体系,持续开展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及停工整改工程6952个(次),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建立省级建设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的精准监管。全省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实现全覆盖。
  (五)推进行业规范执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全省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加强新型监管机制建设,制定公布“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完善抽查事项清单,规范工作程序,累计抽查企业2340家。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加强信用监管,31家企业被记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公开通报116个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五、不断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持续压减审批时限,政府投资、核准、备案项目审批用时,分别压减至54、48、46个工作日以内。持续优化市政公用服务,推动水、气、热市政公用服务入驻政务大厅办理,用水用气、用热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7个工作日。
  (二)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部落实国家和我省改革任务,对住建领域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实施改革,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1项、优化审批服务14项。扩大自助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范围,行政许可变更事项实现了“零资料、无审批、自助办”。支持省会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将厅本级实施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等8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石家庄市主管部门实施。
  (三)持续实施惠企便民措施。推行电子证书,继续扩大住建领域电子证书应用范围,累计已达到23个,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实施资质、资格证书自动延期,对全行业各类资质资格证书直接延期半年,惠及1.2万余家企业和21万余名从业人员。我厅连续被评为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六、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一)依法化解行业风险隐患。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20年分别下降9%、25%。强化燃气行业安全治理,开展隐患大排查,为277.6万户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了安全装置。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历史积存的551处城市易积水区域全面得到整治。开展城市危险房屋排查整治,排查建档城市危房1234栋、217万㎡,全部通过拆除、加固、停用、实时监测等方式完成了整治。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时完成经营性农村自建房整治和其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农村房屋1564万户,完成整治23912处。
  (二)依法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化解重复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和涉房信访矛盾攻坚行动,排查化解涉房信访案件2110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依托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厅网站“厅长信箱”,受理解决群众求助、咨询事项2.2万余件,荣获2021年度省“我为群众办实事”阳光理政先进单位。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办结21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撤销、确认行政违法、责令履行6件,纠错率28.6%。办理行政被复议案件6件、行政应诉案件13件,已审结的被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胜诉率均达100%。
  虽然我厅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7日                                      

附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摘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