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石家庄、唐山、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管理,提升监督人员监管能力和业务水平,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质量监督人员
  新进人员:各市、县(区)拟从事一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满足《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冀建法〔2010〕478号)要求,尚未取得监督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新进监督人员限报一个专业类别。
  既有人员:各市、县(区)2019年已取得工程质量监督岗位证书人员。
  (二)安全监督人员
  各市、县(区)从事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组织方式
  自2021年12月21日-30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登陆全省统一的网络培训考试平台,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所申报专业的课程学习和线上业务知识考试,过期未完成培训考试的,考试结果按不合格确认。
  平台登陆地址:http://218.11.13.242:8180/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报名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华北石油)、雄安新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以下事项:
  (1)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培训考核事宜,2021年12月14日前分别将负责质量监督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2)组织本级及辖区内人员报名(附件1、2、4)、建立留存考核档案;审核确认报名人员条件、核定监督等级及相关证件、证明资料等。
  (3)2021年12月17日前,将审核合格的《2021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3)和《2021年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加盖公章传真至省厅,并将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学习培训
  报名审核通过的学员可通过身份证号(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在线培训平台-个人中心-“我的课程”进行在线课程学习(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6)。其中,质量监督管理基础知识和申报专业为必修课程,其它专业可选修;安全监督有关课程均为必修课程,住建部培训内容为选修课程。“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质量标准手册APP”“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可作为辅助学习工具。
  (三)线上考试
  报考人员完成申报专业的课程学习后,可在在线培训平台-个人中心-“我的考试”中进行线上考试(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6),考试时间一个小时,系统自动计时收卷并显示考试结果。试卷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通过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仅可再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60分及以上的通过考试(补考分值超过60分的均按60分计),60分以下为不合格。补考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所申报专业资格。12月30日前,报名合格人员需完成在线培训和考试工作。
  (四)结果通报
  考试结果最终以文件形式在全省公布。报名审核及考试通过人员,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
  联系方式:
  质 安 处:郭晓英  0311-87905025
  质量中心:杜晓凡  田文轩  0311-87805277(同传真)
  zlzx87808216@163.com(质量信息汇总)      
  安全中心:范  腾  0311-87801328  87805224(传真)
  fanteng@hebmail.gov.cn(安全信息汇总)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河北省新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核报名表.docx
附件:2.2021年河北省既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核报名表.docx
附件:3.2021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资格考核报名汇总表.docx
附件:4.2021年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参加培训报名表.docx
附件:5.2021年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人员参加培训报名汇总表.docx
附件:6.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在线培训平台用户操作手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