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请省委、省政府连续三年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全省20项民生工程,持续发力推动老旧小区改造。
一、完善政策措施。2020年10月9日,我厅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纳入完善类内容推动改造,中央和省均安排了补助资金支持各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明确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使用权人和相邻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各类配套设施,对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绿地及拆除违建腾空土地等建设各类设施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 2021年3月8日,我厅报请省双创双服办印发《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一是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合理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申报中央补助资金,确保“一次改造,全面见效”。二是落实居民出资责任,建立改造项目竞争性评审动态调整机制,优先改造居民改造意愿强、出资积极的小区,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三是积极吸引专业机构及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各类公共设施的改造与运营。
三、加强工作推动。2021年3月19日,我厅印发《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点》,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纳入重点改造内容。 2021年4月7日,我厅印发《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考核评分标准》,建立月通报排名、季督导、年考核制度。 实行老旧小区改造督导核查员制度,对改造项目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导。每年召开老旧小区改造现场会,推广改造典型经验,加强工作交流。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政策措施,积极筹集资金,加强督导调度,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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