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经单位申报,我厅对受理的1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升级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5日。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陈述材料报送至省政务服务大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逾期不再受理。
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71-65569538
附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升级公示意见
2024年5月23日
附件
施工图审查机构升级公示意见
序号 |
施工图审查机构名称 |
原机构类别等级 |
证书编号 |
事项类型 |
事项名称 |
公示意见 |
1 |
鹤壁市勘察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房屋建筑二类 |
16014 |
升级 |
房屋建筑一类 |
不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