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要求,按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现将全省城市道路的限高限宽设施汇总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1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24日止,如对公示的限高限宽设施有异议,请与省建设厅城建处联系,联系电话:0571-81050812。
附件:浙江省既有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汇总清单.xlsx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