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
为 DB33/1092-2021,自 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 3.0.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201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发布稿.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