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四届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初审入围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5号)和《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实施细则》(浙建〔2013〕6号)的规定,我们组织专家对40位符合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申报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初审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了城乡规划组、工程勘察组、建筑组、工程综合组的初审入围人员名单。现将18位入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1年11月11日—11月1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公示的入围人员名单中有问题的人员向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工作办公室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51-1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

联系电话:0571-87055123。

附件:第四届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推荐命名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