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建招标函〔2022〕42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下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综合评标专家入库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评标专家、各有关人员、各培训机构:
为做好2022年度下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入库的工作,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集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评标专家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培训、考核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考核对象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经初步审核通过的人员(含新申请入库、已在库增加和变更评标专业、申请BIM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及考核方式
考虑目前疫情新状况的影响,此次采用线上网络培训和考核的方式。在我国行政区域范围内任何有互联网数据信号覆盖的地点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和台式、笔记本电脑,按要求安装相关软件进行在线培训并考核答题。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二)《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试点“评定分离”定标操作导则》《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标准招标文件》(2.0版)及相关说明;
(三)应用BIM技术评标评审内容等。
四、培训机构要求和条件
(一)依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培训及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告知性承诺备案的通知》(琼建人函〔2019〕509号)完成告知性承诺备案的机构均可组织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培训机构应具备网络授课和考核答题所必须的硬件设备、满足网上教学要求和满足至少500人同时在线的网络环境和相关教学应用软件的基础要求;
(三)培训前应根据培训人员数量等综合情况进行成本核算,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四)聘请的授课教师应当精通掌握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实践经验的行业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人员或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五)请于12月28日前将培训方案、培训内容、收费标准、网络教学条件等报送我厅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不具备授课条件的不得承办该培训事项。
五、其他要求
(一)请参加人员自行综合考量,择优选择收费合理、教学师资优良和服务口碑好的培训机构,按时参加培训及考核,缺勤、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此次不得进入综合评标专家库。可通过电话咨询和确认已备案的培训机构;
(二)请各培训机构于2023年1月20日前完成培训及考试,并将培训报告和结果报送至我厅。
联系人:陈仕辉 联系电话:65332738。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