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开征集继续教育视频课件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激发从业人员的学习潜能,根据《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琼建人〔2025〕102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继续教育视频课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5年8月6日至10月9日
二、征集范围:
(一)一级建造师。包括10个专业类别的继续教育课件。
(二)一级造价工程师。包括4个专业类别的继续教育课件。
(三)监理工程师。包括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的续教育课件。
(四)建筑师。包括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课件。
(五)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包括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道路工程)、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6个专业大类继续教育课件。
(六)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包括初(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别、分专业继续教育课件。
(七)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的继续教育课件。
三、相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课件应符合继续教育大纲的要求。授课老师应当按照继续教育大纲的要求,或是相关考核培训标准的要求,选择授课内容。授课老师必须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学术理论成果,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须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附件3)
(二)继续教育课件应符合专业发展的要求。公共科目应围绕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应围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三)视频课件内容应以专业大类制作(如一级建造师),并以单位统一征集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继续教育视频课件征集情况,聘请相关专业类别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学术机构审核视频课件,通过审核的继续教育视频课件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联系人:向金华;电话:65352821。
附件:1.网络化课程资源方申报资料清单
2.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网络化课程资源征集标准
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继续教育课件登
记表
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继续教育授课老
师登记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