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启动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环评)的编制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规划环评概况

(一)规划编制内容

通过全面科学规划,合理优化配置,对海南省及各市县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全过程进行系统规划设计,并提出技术成熟、成本可控和绩效最优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体系。内容包含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及组分预测、处理现状及短板分析、管理体系现状及问题分析,不同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阶段目标,不同场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收运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收运设施布局规划、环卫机具及场站规划、环卫行业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规划、建设投资规划、实施保障和综合效益分析等。

(二)规划环评目标

对专项规划中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确定环境可行的推荐规划方案,以及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规划环评编制费用

规划编制费用为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四)确定编制单位原则

根据相关单位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项目人员构成和报价等方面情况,同时编制费用控制在1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以内,以技术实力雄厚、规划环评编制经验丰富、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的原则确定编制单位。

(五)规划环评编制方式

以现场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监测数据预测分析等方式,依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技术标准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工作。

(六)规划环评编制工作评价

1、规划编制环评工作评价主体: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规划环评编制工作评价内容

(1)规划编制环评工作报告出具时间方面:负责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在2022年6月底前取得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并给我厅出具《专项规划环评》以及《碳排放评价专题报告》终稿。

(2)保守工作秘密和知识产权方面:编制单位要为委托方保守商业机密、保护知识产权,未获授权时不得发布任何数据指标等信息。

(3)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实效方面:一是核实规划环评收集相关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和逻辑性;二是核实规划环评是否按照相关标准与规范进行编制;三是检查规划环评的质量是否达到要求,规划环评是否包含规划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识别、预测和评价;规划方案环境合理性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控计划等内容;四是征求住建、发改、规划、环卫等相关部门及各市县对规划环评内容的意见,核实规划环评编制工作规范性和指导性。

二、规划环评编制工作有关要求

    (一)参加遴选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选单位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名单,且参选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员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上已提交基本情况信息。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4、参选单位或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编制人员被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列入限期整改名单且相应期限未满的,或是黑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遴选。

(二)报名参与遴选材料

按照下列内容书装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及电子版):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初始报价后打印。

4、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记录、纳税证明等、质量体系等凭证复印件。

5、工作团队。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委派开展编制工作团队成员应不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环评编制经验,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不少于4人具备3年以上环评编制经验。

6、工作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环评项目业绩。

7、服务方案。分别给出对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的理解、编制工作的思路、编制工作涵盖内容、工作难点及措施、进度安排等方面内容。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5日18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3份及电子版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0办公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专项规划环评编制报名”,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厅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编制单位。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我厅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正式确定规划环评编制相关事宜。规划的知识产权归我厅所有。

    三、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20办公室

    联系人:林毓,联系电话:0898-65373159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