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持续巩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专项整治成果,我厅(以下称“考核发证机关”)统一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管理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年龄要求;

2.近三个月内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

考生本人登录海易办-海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点击【自贸港服务->营商环境服务(主题集成)->一网通办->选择“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点击报名申请新增,提交相关资料,完成考核报名申请。

(三)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附件1);

2.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证书扫描件(针对高中、初中学历考生,需提交《学历承诺书》(附件6),可在报名页面下载模板);

5.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应认真核验上传的报名材料,考核发证机关在报名平台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确认后的考生方可参加考核。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考生应及时补齐报名材料,重新登录提交,未按时提交的视同放弃报名资格。

(二)考生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考核,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根据相关法规依法依规处理。

(三)考生只能报考同期的一个特种作业工种,不能多工种同时申报。

二、考核管理

(一)考核方式。

1.安全技术理论考核,采用计算机无纸化考核。考生在计算机上作答,考核时间为12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考生未通过安全技术理论考核的,经监考员确认后,可现场申请补考一次。安全技术理论考核成绩有效期为2年。

2.安全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操作的方式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70分为合格。

3.安全技术理论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为考核合格。

(二)考核时间。

考核发证机关根据各考核点报名人数情况,统筹确定考核时间。全省共设置5个考核点,每个考核点考核工种项目详见附件5。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不设外省考点,考生须在省内任一考核点报名申请,并在省内完成相关考核。

(三)考务组织。

考核发证机关委托的第三方考务机构统筹做好考务管理和考场设置工作,确保考核有序开展。

各考核点协助考核发证机关完成考场设置,在考核前2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务安排等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考核现场监控设施设备、人脸识别系统是否完整有效,是否满足考核全过程有效监控的要求,并将考核准备的有关情况向考核发证机关报告;考核前1个工作日检查考场内机器设置及网络连接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远程操作系统等违规现象;考核当天,考核发证机关委托的第三方考务机构在每个考核点应配备2名以上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在开考前10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讲解考核系统的相关操作事项,指导考生进行机考的相关操作,如遇问题应及时解决;考核结束后,监考员应如实填写考场记录表,报送考核发证机关。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机位参加考核,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规者取消当批次考核资格和考核成绩。

(四)成绩确认。

考核完成提交后,当场即可出成绩。考核发证机关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和打印《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当批次考核不合格的,可报名参加下一批次考核。

三、证书管理

(一)证书发放。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操作技能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由考核发证机关颁发相应工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二)继续教育及延期复核。

已取得《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每2年需延期复核一次,延期复核前需参加不少于48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在《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内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复核,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表》(附件2)。

注:2023年2月至12月在我省首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若申请延期复核,应先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学习网址:https://www.guobiaorc.com),再报名参加安全操作技能补考。(报名路径:登录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点击【自贸港服务->营商环境服务(主题集成)->一网通办->选择“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电子证照管理系统】,点击“实操补考”,提交相关资料,完成考核报名申请。

(三)资格证书变更、注销。

1.资格证书变更。《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因个人信息改变等原因需变更证书信息的,可申请变更;证书变更后,原证书作废。办理《资格证书》变更的,由持证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考核发证机关审核。持证人办理变更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清单:

(1)《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变更、注销申请表》(附件3)。

说明: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不能申请变更。必须注销原资格证书后,重新申请考核。

2.资格证书注销。持有我省《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予以注销并公告证书作废。

(1)持证人主动要求注销的;

(2)资格证书超过有效期,未申请延期复核的;

(3)资格证书持有人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4)资格证书持有人死亡或者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5)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证书被依法撤销或吊销的;

(6)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性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国办发〔2023〕5号),依据《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关于同意省住建厅调整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实施机关的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事项已调整为“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延期复核,安全操作技能补考。2023年2月至12月首次在我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2025年申请延期复核须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免费补考,通过考核后方可申请延期复核,请提前三个月做好延期复核准备。

(三)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系统施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及考务机构,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动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重点对监考员、考评员的监督管理,确保考核过程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附件:1.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2.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

复核申请表

3.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变更、注销申请表

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名单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点及考核类别

6.学历承诺书

7.建筑施工特种业人员考核管理操作流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申请表

附件2: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申请表

附件3: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变更、注销申请表

附件4: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培训机构名单

附件5:海南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考核点及考核类别名单

附件6:学历承诺书

附件7:建筑施工特种业人员考核管理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