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购买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查评价服务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需要,我厅拟采购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查评价服务,现就遴选供应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调查评价服务
(二)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
(三)采购需求
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对2021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工小区情况抽查以及2022年全省计划改造的14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项目抽样调查评估,并对2023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征集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整个项目工作分为前期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数据收集及整理统计分析阶段、报告撰写及提交阶段。
阶段 |
项目 |
日期 |
前期准备阶段 |
实施方案制定、问卷设计及确认、调查员选定和培训及试调查等 |
5月—6月 |
项目实施阶段 |
2021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抽样核查 |
6月 |
开展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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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工调查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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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改造意愿征集情况进行抽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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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及信息采集处理 |
项目评估、改造意愿调查数据整理统计及分析 |
6-12月 |
报告提交阶段 |
报告撰写、修改及定稿,提交报告 |
12月 |
(四)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并依次出具相应抽查报告。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熟悉掌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具有完成第三方调查技术力量。
(四)具有完成第三方调查项目履历。
三、报名参与遴选材料及要求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抽查工作应服从我厅工作安排,并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各项要求。
(二)封面、营业执照、主要业绩、纳税证明、预算方案、单位资信、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书面说明,相应材料应加盖公章。
(三)配合采购人完成其它相关事宜。
四、报名截止日期
(一)2022年6月16日17时(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提前电话告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价相关材料一式3份及电子版(刻录光盘)一并送至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09办公室,邮编570204。
五、组织申报材料比选
我厅将从报名单位中,择优比选供应商,供应商接到中选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起草购买服务合同,经我厅法规处法核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遴选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09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98-65356592
投诉电话:0898-65371036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