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 拼搏进取
加快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 鹏
(2022年2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等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动员全系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加快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贡献住建力量。
一、攻坚克难,全面完成2021年度各项重点工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回首2021年,意义非凡。我们隆重庆祝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亲历了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过去的一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沈晓明书记、冯飞省长、冯忠华副省长等领导多次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安居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装配式建筑发展等重点事项;多次奔赴生产建设一线调研指导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担当实干,蹄疾步稳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政治建设质量效益持续提高
一是政治思想建设持续加强。引领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持续强化政治自觉,增强政治能力,基层组织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厅机关所属支部标准化合格率超过90%,1个支部被省委表彰为“海南省脱贫攻坚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支部被表彰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支部获评省直机关“标准化党支部示范点”。二是党建创新引领更加有力。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一手抓党建创新引领中心工作创优,推行“党建+工地”“党建+安全”“党建+质量”等联创活动;一手抓制度贯彻执行,深入贯彻省委坚持党建引领自贸港实施意见,形成了抓党建与抓中心工作齐头并进、互相支撑的良好态势。我厅“百面党旗插工地”活动做法入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典型案例”,厅机关党建创新案例荣获第二届省直机关“椰树杯”大赛三等奖。三是党史学习教育生动扎实。坚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相结合,同回顾总结住房城乡建设光荣历史、优良传统相结合,通过评选全系统“最美住建人”、举办“永远跟党走 建设者之歌”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汇演、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组织主题演讲和摄影书法绘画比赛、党史故事线上展播等活动,在全系统掀起了党史学习教育热潮。我厅的经验做法2次被省党史学习教育简报转发,厅机关被省委巡回指导组推荐为学习先进单位。四是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坚持将“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与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度结合,紧扣“10种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梳理查摆和解决了行业堵点问题66项,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干部的能力素质。强力推进房地产市场、招投标活动和公共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等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净化行业发展环境。持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党员家风教育,举一反三,防微杜渐,促进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厅机关荣获首届省直机关廉政建设微视频创作大赛优秀奖。
(二)经济建设贡献重大住建力量
一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通过强调控、防风险、治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2021年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379.6亿元,实现房地产业增加值589.04亿元,同比增长9.4%,占全省生产总值的9.1%。保持调控定力不放松,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统筹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查处、联合监管等联动机制,加强市场监测;健全房地产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及时处置房地产风险项目,化解矛盾纠纷;大力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治理、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和网络虚假广告专项治理,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去年国新办召开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上,我省房地产市场整治成效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二是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年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60.67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8.6%。在建筑市场方面,大力开展产业工人培训,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人数和项目经理、总监考勤率大幅提高,洋浦经济开发区实名制管理成效位于全省前列;四项政务事项合并到施工许可办理,出台推行工程担保实施意见,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三防工作和深化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得到省领导的高度肯定,2项工程荣获国家鲁班奖,2项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24个工程项目荣获绿岛优质工程奖,4项工程技术标准和计价依据正式发布。三是行业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力推动建立省部合作共建机制。持续深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掌上办”、数字化图纸应用和工程建设档案电子化规范化管理等关键环节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100%电子证书,审批服务时间进一步缩短。1项制度创新成功入选自贸港制度创新发布推广案例。部分市县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取得较好成效,如海口市江东新区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行“否定报备”制度,琼中县积极探索全程代办帮办机制等多项创新得到省营商环境专班的充分肯定。
(三)社会建设交出暖心答卷
一是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有序。始终坚持统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行业发展,多措并举实现抗疫情、保民生、促发展。通过明查暗访等措施,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中介机构、物业服务等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督导各项目工地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政策,全面排查1000余个建筑工地,确保疫情管控措施得到严格落实。扎实做好全省环卫工人疫情防护,日均环卫作业达9万余人次、清运垃圾1万余吨,有效防止了病菌的滋生传播。全力抓好新冠疫苗接种,全系统近30万名从业人员的接种率达到97.4%。二是城市建设管理质量稳步提升。海南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与国家平台成功联网,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海口市、三亚市有序开展城市体检试点,8个设市城市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圆满完成48个综合公园、1.5万个外语标识标牌设置。省级园林城市数量增至6个,三亚市多措并举推动城市园林绿化花化彩化,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全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50个、惠及5.2万户居民。东方市举措有力,提前2个月圆满完成年度改造任务。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推进。推动出台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为安居房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全省安居房开工3.9万套,超额完成3.5万套的年度任务,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全面完成,其中棚户区改造开工3045套,公租房开工243套,开工率均达到100%;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4万户,完成率171%。四是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全年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57户,安排农房抗震改造309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我厅脱贫攻坚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琼中县、东方市、临高县被评为2020年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激励对象。五是农村厕所革命深入推进。全省排查农村厕所41.52万座,摸排发现有问题的厕所全部完成整改。圆满完成农村厕所防渗漏改造5.05万座的年度任务,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8.8%,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经验做法在全国农村厕所革命现场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交流。海口、屯昌、琼海、东方等市县工作积极主动,取得较好的改造成效。
(四)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是装配式建筑面积持续翻番。通过出台政策、自查评估、交流培训、督查检查、印发专刊等措施继续发力,2021年装配式建筑发展保持大幅增长,产能布局更加完善,技术能力稳步提高,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达2280万平方米,连续四年实现翻番。临高在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二是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印发《海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新建绿色建筑2605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79%。扎实开展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有序推动“双碳”战略的落实。三是生活垃圾分类和海上环卫稳步推进。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部建成运营,转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迈入“零填埋”时代。生活垃圾分类稳步推进,琼中县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海上环卫全面启动,在全国率先实现本岛岸线和近海200米海面保洁全覆盖。四是燃气下乡“气代柴薪”稳妥推进。全省累计建设农村燃气管道1249公里、覆盖918个自然村,分别是2020年底的3.51倍和2.35倍;累计入户挂表达到4.75万户。
(五)其他建设百花齐放
一年来,文化建设、法治政府建设、住房公积金、人才、工青妇、乡村振兴、信访、统计、新闻宣传等工作有序推进,均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如,厅机关女性合唱队荣获“学党史、颂党恩、唱支赞歌给党听”歌咏比赛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厅机关代表队荣获“永远跟党走”省直机关干部职工万人朗诵活动三等奖;全系统有1人被表彰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7家单位、7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家单位、3名个人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表彰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先进单位和个人;厅机关1个处室、2名个人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1人被评为“椰树杯—我参与·我奉献”全民大行动先进个人;1个厅直属单位被省直机关工委命名为第三批“创建文明单位示范点”。
同志们,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艰巨,成绩耀眼,靠的是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悉心指导,靠的是市县党委政府和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靠的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艰苦奋斗。在此,我谨代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向长期关心、支持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兄弟单位、市县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二、认清形势,坚持原则,切实增强推进海南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自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以来,海南进入了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黄金时期和重要窗口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车道”。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经济发展正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认为,2022年将是海南经济发展面临更多困难和挑战的一年。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同样也将面临不少困难和风险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更好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必须从历史中获得启迪,从历史经验中提炼出克敌制胜的法宝。为此,我们既要正视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又要看到发展的机遇,更要深化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始终坚持“五项原则”,从历史经验中寻找“法宝”、吸取力量、增强信心和决心。
(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党的百年辉煌历史告诉我们,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海南建省以来取得的重大发展成就也昭示我们,要建设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关键在党。近年来海南城乡面貌之所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根本上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因此,只要我们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懂弄通做实,更好地以党建创新引领中心工作创优,就一定能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确保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始终是我们党克敌制胜、战胜任何困难的法宝。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努力做到建设为了人民、建设依靠人民、建设成果由人民共享,初步建立起全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了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推动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加快提升,促进了乡镇人居环境的大幅改善。因此,只要我们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一定能激发出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始终坚持遵循客观规律原则。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遵循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要发挥好主观能动性,必须要遵循客观规律。当前,海南城乡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乡村发展日新月异。这都得益于我们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城市工作基本思路,遵循了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因此,只要我们坚持尊重和顺应规律,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就一定能够稳步建设发展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新海南。
(四)始终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原则。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定不移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风险防控的重要论述和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在构建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梳理重点领域风险点、提升风险防控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房地产调控成功闯关、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和城市运行总体平稳等一系列成效,未发生重大系统性风险,实现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因此,只要我们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把安全发展贯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环节,统筹做好建设、管理和安全各项工作,就一定能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为安全的发展。
(五)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原则。改革创新是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持续聚焦制度集成创新,相继推出全省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制审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5项制度创新入选全省自贸港制度创新发布推广案例,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推动了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只要我们顺应新时代要求,全面拓展和深化改革,不断推进制度集成创新、科技创新和实践创新,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就一定能够开创出新的良好局面。
三、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加强大团结大协作,努力完成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攻坚之年、封关运作准备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2022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第七次党代会和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创新驱动为动力,以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为重点,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2022年,在继续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要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因城施策、加强调控,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做出新成绩。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会议的要求,牢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加强预期引导,因城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一是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按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有计划、有节奏合理安排商品住房供应,完善并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和各项调控政策,增强调控政策的协调性精准性,加强督导考核,做到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政策不走样。积极配合省公安部门做好房屋普查工作,摸清全省各类住房底数。不断优化房地产常态化监测分析机制,及时预警并处置好市场的异常波动。二是不断完善住房体系。加快构建与自贸港发展相适应的“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大力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范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出实招推动存量闲置房转型利用。三是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整治。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进一步规范小区物业、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紧扣需求、强化督导,在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迈出新步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先保障、后市场”的住房工作思路,坚持系统谋划,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强化监督指导,促进实现全省人民住有所居。一是加快完善自贸港住房保障政策制度。出台《关于完善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等住房保障系列政策文件,加快构建以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协调督导各市县配套健全完善本地的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政策制度。二是全力推进安居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开工建设安居房5万套,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1.4万套,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各市县要以加快项目落地为导向,强化规划、土地、资金、审批等要素保障。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8月底前实现5万套安居房年度计划任务全部开工,9月底前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全部开工。三是扎实抓好住房保障领域审计问题整改。各市县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智慧化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扎实做好住房保障信息数据的归集、整理和迁移录入,争取4月底前初步建立保障性住房房源和住房保障对象“两张清单”。会同相关部门完善住房保障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会商联动机制,压实相关市县政府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按要求和时间节点落实到位。四是认真抓好住房公积金监管。积极推动符合自贸港建设需要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集成创新。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试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体检评估试点。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化水平。
(三)统筹推进、突出品质,在实施城市建设和更新改造上拓展新局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统筹城市建设和管理,推动城市完善功能和优化品质,努力提高城市建设与管理信息化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严格落实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加装电梯等相关政策,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强化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狠抓改造任务考核,确保全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08个。二是加大力度推进园林城市创建和海绵城市建设。市县要加大园林绿化工作力度,稳步提高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等重要园林绿化指标。推进市县创建园林城市(县城)工作,鼓励已创建国家和省级园林城市的市县,对标国内高水平园林城市,不断提升城市绿化水平。贯彻落实全省“六水共治”攻坚战动员会精神,推动8个设市城市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三是提升市政公用设施管养水平。指导海口市、三亚市做好城市体检,推动体检成果应用。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水平向精细化发展,进一步配套完善建筑和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设施。四是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深入推进全省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CIM平台建设前期工作,将城镇管道燃气数字化监管作为CIM平台建设的优先领域。
(四)巩固成效、有效衔接,在推进乡村振兴行动上绘出新画卷。高质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房和村庄建设管理,注重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发展,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一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脱贫攻坚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信息共享制度,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二是加强农房和村庄建设管理。开展乡村建设评价。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提高农村建筑工匠及农户质量安全意识。探索常态化农房建设管理和动态化监测管理,建立农房管理台账。三是扎实推进厕所防渗漏改造。通过加强技术指导、严控建设标准、规范施工管理、强化督导考核、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等措施,高标准完成厕所防渗漏改造5万座以上。四是有序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下达省级补贴资金,加强资金和项目安全监管,到今年底实现“气代柴薪”覆盖全省所有乡镇。五是提升乡村民宿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全省乡村民宿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化、高效化。加强乡村民宿等经营性农村住房安全管理,组织省级民宿优秀设计评奖活动,提升乡村民宿的设计水平。六是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制定全省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利用规定,建立跟踪监测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快推动我省中国传统村落录入国家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平台,宣传推广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典型经验。组织申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建立省级传统村落名录。
(五)通盘谋划、协同推进,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上营造新格局。着力构建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转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模式,培育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新动能,助力落实“双碳”战略。一是加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完成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路径相关研究,出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二是全面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引导高星级绿色建筑科学规模化发展。开展低碳(超低能耗)示范社区建设,推动低碳建筑发展。推进城市绿色照明。三是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施建设。推动海口、三亚、万宁、五指山、白沙等市县的8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新建扩建工作。完成三亚、儋州、陵水等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按时完成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东方、陵水、屯昌等市县的厨余垃圾处理厂新扩建。四是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在全省域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全年完成110座乡镇标准示范分类投放屋(亭)的建设和30%以上的行政村(居)分类投放屋(亭)的建设。深化海上环卫,编制海上环卫作业标准,落实重点区域每日巡查、打捞制度。开展全省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专项行动,遏制建筑垃圾偷倒乱排问题,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资源化利用。
(六)主动作为、科技赋能,在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上达到新高度。以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为抓手,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强化建筑市场秩序,守牢质量安全底线,持续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一是提高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深化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标准和计价依据体系,编制出台《装配式建筑施工合同范本》。加强预制构件、部品生产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品质,推进产品标准化智能化应用。积极协调指导临高县推进金牌港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到今年年底,力争装配式建筑在新增建筑中的占比超过60%。二是推进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持续推行工程总承包,出台全省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推进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在民用建筑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三是不断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和质量。加快推进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数字化建设,实现设计文件全电子化交付。争取海南国际设计岛战略在城乡建设领域实现早期收获。研究推动海南省勘察设计相关奖项评选。继续加强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抽查,规范全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四是健全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完成全省房建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二期的开发建设。修订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建筑业信用监管体系。开展转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整治。持续落实实名制管理,推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五是切实提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以工程质量问题为切入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持续强化参建各方质量责任,加强建材质量管理和施工监管。修订全装修管理办法,完善全装修房屋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分户验收管理,提升全装修工程质量。稳步推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
(七)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在推动改革创新和法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加大制度集成创新和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和法治环境,服务好海南自贸港建设。一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落实部省合作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工改三年工作方案细化2022年工作,统筹协调深化项目策划生成、区域评估、“多测合一”等改革工作,提升审批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二是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加强下放重点园区事项的业务指导,开展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换证,推行注册人员审批新系统和企业资质电子证书应用。将事前指导、技术服务和信息化管理贯穿运用在施工全生命周期,进一步优化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机制。三是加快构建具有自贸港特色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计价依据体系。继续推进地方标准化建设,完成《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4部标准的制(修)订,加强地方标准贯彻落实。继续完善建设工程领域计价依据,完成概算定额编制和装配式建筑综合定额修订。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绿色建筑条例》的立法进程。继续抓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科学民主合法的行政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五是进一步净化工程建设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和公共工程项目监管,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监管能效,打造廉洁工程。进一步配合完善招投标在线监管系统,探索运用智慧监管技术,增强招投标监管系统的分析预警能力。
(八)严格监管、抓铁有痕,在坚守安全底线上彰显新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综述,把风险防控要求落实到住房城乡建设的各个环节,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坚决有力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以法治化市场化为原则,重点做好个别房企项目的风险处置,确保房地产风险总体可控。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整治。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评价。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危大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加强包括农房建设在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各方参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实施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继续深入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设施调查、“两违”排查和地震易发区加固工程工作。修订《海南省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暂行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海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防范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研究制定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和配送服务管理办法,推进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改造,确保全省城镇燃气供用气安全。
(九)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在全面推进党建引领上取得新成效。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加强党建质量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障。一是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继续深化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走深走实,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队伍“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素质基础,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战斗力。结合重点工作打造过硬党建工作品牌。认真抓好党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争先创优,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二是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加强对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职责、五项经常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不断压实“两个责任”,持续防治“四风”隐性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全面从严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全过程。三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扎实有序做好干部选拔培养和调配,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和全省“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加强干部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干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坚持党管人才工作理念,统筹推进人才培养、考核和评价。
四、把握工作重心,认清工作要求,确保高水平高效能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022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以下“五大要求”:
(一)不计私利顾大局。当前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既要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又要促发展、防风险、守底线,需要方方面面的统筹、协调和配合。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坚决克服遇到困难“往上推”、承担责任“往下卸”的做派。主要负责同志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任务,要亲自推动、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全程紧盯不放。广大干部职工要怀“务实”之心、行“实际”之事、成“实干”之人,敢于勇挑重担、啃硬骨头。
(二)尽力而为稳增长。我们要充分发挥出住房城乡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尽力而为释放出房地产业、安居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以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增长潜力,同步推动扩内需、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三)量力而行惠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也是扩需求、促增长的重要动力。我们要结合实际,依据财力量力而行,突出抓好各项惠民工程建设,推进解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问题,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并通过深化巩固“查破促”活动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破立并举促改革。改革创新始终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必修课。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和满足当前需求,在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标准化建设和工程造价改革,及相关配套政策改革等方面大胆创新,形成切实有效的改革成果,更好地激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市场主体活力。
(五)未雨绸缪防风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事关海南自贸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我们坚决要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忧患意识,全面排查房地产、燃气、工程质量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覆盖”压实部门监管责任,“零容忍”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把风险防控工作落细落实落具体,确保防范化解行业重大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的底线。
同志们,使命催人奋进,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凝聚万众一心的伟力,保持勇毅笃行的坚定,展现虎虎生威的雄风,拼搏进取、奋发有为,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