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序号93)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措施序号(93):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转运站等开展现状调研的基础上,梳理问题,指导市县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改工作。 |
整改期限 |
2020年底前 |
整改措施类型 |
排查整治措施类 |
整改责任主体单位及联系电话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65343823 |
整改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
2020年5月底,我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含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专题调研检查,6月底,该机构出具《海南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专项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7月15日,我厅根据《报告》中提出的各填埋场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下发给海口市等相关市县政府,要求海口市等相关市县政府根据问题清单制定各填埋场“一场一策”整改方案,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10月中旬前,相关市县政府陆续将颜春岭等填埋场“一场一策”整改方案报送我厅,10月19日,我厅将各市县上报的填埋场“一场一策”整改方案整理后上报省政府。我厅根据相关市县政府上报的整改方案,利用城乡环境整治日常暗访和每季度暗访,督促相关市县尽快完成存在问题整改,确保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等设施安全规范运营。 |
验收意见 |
根据《海南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此措施属于排查整治类,系我厅日常工作,无需提供验收意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