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的通知

琼建文明办〔2022〕1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建设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见附件3)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本次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表彰活动实行差额评选,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4个(含差额),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4名(含差额),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5名(含差额)。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人社部函〔2022〕69号通知明确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方法、评选程序等要求开展推荐工作(各市县推荐名额见附件2),组织严格初审,及时填报有关资料。7月4日之前将推荐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报送的初步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附成绩、荣誉的辅证照片)、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初审推荐表、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征求意见表、推荐工作报告(要求简明扼要,内容包括:初审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所有材料均为纸质版1式2份,附电子版光盘。

此通知及各类表格电子版可到住建部官网下载。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推荐初审工作的领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组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明办(省住建厅506室),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推荐和初审工作。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明办联系方法:

联 系 人:莫百超、张运臻

联系电话:(0898)65380532  65343710(含传真)

电子邮箱:zjtjgdw@126.com

通讯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506室

    附件: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名额分配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 。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2: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pdf